近日,廣州市養老服務工作聯席會議印發《關于全面加強養老機構綜合監管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部署構建養老機構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綜合監管體系和高質量發展長效機制。
《實施方案》提出,到2022年,將推動實現全市養老機構符合《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范》《養老機構服務質量基本規范》,新建養老機構全部符合《老年人照料設施建筑設計標準》,建立“雙隨機一公開”聯合執法隊伍,聯合監管形成常態。
據了解,目前,廣州共有養老機構217家,養老服務總床位6.8萬張,從2016年起每千名老人床位數持續達到40張,護理型床位占比60%,民辦養老機構及床位占比73%,醫養結合率達到97.5%。
《實施方案》提出20項具體工作措施,覆蓋養老機構監督管理、質量建設全過程。
《實施方案》提出,將違規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務的養老機構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風險的,采取責令限期整改、停業整頓等措施予以處置。未按照要求停業整頓且情節嚴重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吊銷營業執照、取消登記證書。
在扶持方面,《實施方案》提出,新增床位補貼項目向社區嵌入式養老機構傾斜,采取旅居式、會員制運營模式或直接售賣養老床位使用權的,將限制享受有關補貼。扶持普惠性民辦養老機構,床位費、護理費、伙食費以及其他各項收費總額高于約束標準的,不予資助護理補貼。
本文來自《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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